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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jpg 2010/08/05
(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5日電)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制度存廢,爭議許久。銓敘部今天指出,專技轉任制度現階段仍宜維持相關規定,但長期來說,應配合考試方式與技術改進,在滿足機關用人需求後廢止。
銓敘部在考試院會業務報告指出,專技轉任制度從民國82年實施,截至98年12月止,共進用7022位專技轉任人員。當初實施專技轉任制度,是為彌補公務員考試用人的不足,並解決行政機關亟需專技人員、尤其是醫護人員的人力問題。
不過,銓敘部說,制度施行以來,出現若干缺失,例如用人機關常匿缺不報,藉以做為首長進用私人的管道,而初期轉任公務員的人數眾多,讓外界質疑影響公務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權益。
考選部認為,最近5年公務人員考試平均錄取率為5.39%,專技人員考試平均及格率為26.57%,兩者有相當差異。專技人員如果想擔任公務人員,還是應該循公開競爭考試管道,取得公務員任用資格,才符合公平原則。
司法院及法務部則指出,律師轉任人員是法官、檢察官等職務進用來源之一,轉任制度如果廢止,恐會限縮司法人才多元進用的途徑,影響司法業務推動。
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說,專技轉任制度可以提供另一個彈性用人管道,尤其是災害防救時,對土木工程、水利人員需求孔急,但舉辦特考遴補人員,從考試至報到至少需要2、3個月以上,錄取者還要歷經至少4個月的訓練才算完成程序,如果錄取者又申請保留受訓資格或沒有報到,就無法立即補足機關用人需要。
銓敘部政次吳聰成受訪指出,近幾年來專技人員轉任公務員採取從嚴審核,人數大幅減少,從1年數百人到現在1年只有幾十人,現階段仍將保留轉任制度。不過,長期來說,配合考試方法與技術改進,在滿足用人需求後,轉任制度傾向廢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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